发布时间:2024-05-06
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流程

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藏品

入藏标准和征集流程 

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是全省首家以黄河文化为主题的综合性博物馆,也是全方位、多视角集中展示黄河流域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制度文明与生态文明的专题场馆。馆内藏品的入藏与征集需紧扣黄河文化主题,符合本馆制定的征集计划和要求,这对讲好“黄河故事”、延续黄河文脉、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。

一、征集政策

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本着自愿原则征集,鼓励集体和个人无偿捐赠。对捐献有价值文物、史料者,颁发捐赠证书。捐赠文物一经使用,在展柜中永久具名。对于捐赠文物价值较高或数量较多的,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。主要征集方式有国家划拨、馆际间调拨、接受捐赠、复制、社会征集、代管寄存、考古发掘品移交、海关公安工商等部门罚没移交、参加公开拍卖购买获得等。国家划拨、馆际间调拨、罚没移交等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履行申请、备案、调拨等手续,可以对提供藏品的收藏单位给予合理补偿。捐赠藏品主要以精神鼓励为主,如有必要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。社会征集、参加拍卖等主要为购买方式征集。博物馆不得征集来源不合法或来源不明的藏品,征集活动不得有违博物馆职业道德。

、入藏标准

1、黄河流域青海、甘肃、四川、宁夏、内蒙古、陕西、山西、河南、山东等九省区相关市、县反映黄河流域历史变迁、社会发展、生活习俗、文化艺术、宗教信仰、生态环境等方面中古代及近现代的重要黄河文化物证;

2.入藏藏品应是其所属年代的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、文化艺术、科学技术成就等方面的见证物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。

3.所有藏品必须符合真实性、来源合法性要求,符合国家藏品征集有关法律法规。

三、征集范围

1. 历史遗存类:黄河流域陕西段的古人类化石、石器、陶器、青铜器、铁器等史前及古代藏品;黄河水利工程相关遗存(如古渡口、古漕运工具、治水器具、碑刻拓片等);反映黄河流域民俗变迁的生活器具、生产工具(如纺车、犁具、船具等)。

2. 红色文化类:黄河沿岸革命老区的红色藏品,包括革命文献、书信、勋章、武器、生活用品,以及反映黄河边抗日、解放斗争的实物与史料。

3. 非遗与民俗类:黄河流域的非遗实物(如陕北腰鼓道具、华阴老腔乐器、剪纸、皮影、泥塑等);民俗节庆相关用品(如端午龙舟道具、中秋祭河器物等)。

4. 当代发展类:反映陕西黄河流域生态治理、水利建设、文旅发展的实物与资料(如治沙工具、黄河大桥建设图纸、文旅文创产品、影像资料等)。

5. 文献资料类:关于陕西黄河文化的古籍、方志、族谱、书画、摄影作品、口述史记录、学术研究成果等。

四、征集流程

(一)发布征集通知。征集办根据征集领导小组征集规划、年度征集计划、征集指导思想等制定阶段性征集政策、征集范围。并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、征集申请材料及附件等。

(二)征集调查。根据申请人申请征集信息,多渠道寻找征集线索,对拟征集物的真实性、来源合法性、是否符合征集方向进行初审,提出拟征集物清单。

(三)鉴定评估。抽调3名相应研究方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,根据拟征集物类别,对拟征集物的真伪,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,流传经历,估价(独立给出)等进行鉴定,出具鉴定意见。对真伪鉴定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根据专家估价的平均值,参考本馆征集同类藏品价格、国有藏品商店出售类似物品价格、藏品拍卖公司拍卖类似标的成交价格,形成拟征集物估价建议。估价建议应严格保密。形成的估价建议价格较高的,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,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估价建议。

(四)价格谈判或协商。征集办、财务人员共同组成不少于3人的谈判或协商小组,以估价建议额为上限,与拟征集物所有者进行价格商谈。对于多个所有者能提供的拟征集物,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,分别与多个所有者谈判后确定征集意向;对于只能由唯一所有者提供的拟征集物,由双方进行价格协商,达成一致后确定征集意向;如价格超出估价上限,则中止征集。谈判或协商中应做好会议记录、文件签字。

(五)征集实施。博物馆召开馆务会议,对谈判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审议,形成征集决策意见。如确定征集,则由征集办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征集程序。征集双方应签订征集合同,明确征集物的名称、数量、价款、税费、交付期限及方式、权责约定等。凡有偿征集的,应要求被征集方开具发票、收据等有效凭证。

(六)支付验收。财务部门根据征集办提交的合同、发票、征集物清单等征集凭证,办理支付手续。征集办会同财务、展陈科共同办理验收、移交和入库等手续。

(七)登记入账。财务部门应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要求,于征集程序完成后,根据购买价格及时登记入账。入账要按顺序给藏品填写总登记号,将藏品信息填入藏品总登记账,并建立藏品分类账,完善《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藏品档案》,确保不重不漏。

(八)建档备案。征集办应将征集过程所有原始资料整理归档,永久保存。由征集办填写《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藏品入馆登记账》,记录藏品名称、时代、种类、金额、尺寸、数量、完残程度等信息。属于文物的,应当区分文物等级,设置文物档案,并依法备案。

(九)正式入库。向藏品保管员移交藏品实物及藏品账薄和藏品档案。藏品保管员按照要求对藏品进行分类放置,定期检查维护等。

五、征集时间

自公告发布之日之日起,长年有效。

 

2024年5月6日

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